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专业、拟接收调剂人数、调剂分数线
1.硕士拟接收调剂专业接收条件人数及调剂分数线
学习方式 |
类型 |
接收调剂专业 |
接收调剂指标 |
调剂分数线 |
||
单科(科目满分=100分) |
单科(科目满分>100分) |
总分 |
||||
全日制 |
学术型 |
080100力学 |
4 |
35 |
53 |
260 |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符合国家2023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国家调剂政策。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6. 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调剂生。
7. 如调剂考生为同等学力考生,应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大于等于425分)。
8.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须于2023年4月11日12: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cupb_sgxy@qq.com)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
(二)调剂其他要求
类型 |
接收调剂专业 |
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优先专业) |
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般专业) |
调剂生毕业专业(优先专业) |
调剂生毕业专业(一般专业) |
全日制 |
080100 力学 |
力学(0801)及二级学科专业,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及二级学科专业、土木工程及二级学科(0814)、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及二级学科(0818)、机械工程(0802)及二级学科专业、采矿工程及其二级学科(0819) |
除优先专业外的下列类别中的其他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 |
力学类(0801),矿业类(0815)、土木类(0810)、机械类(0802) 地质工程(081401) |
除优先专业外的下列类别中的其他专业。 材料类(0804)、计算机类(0809)、安全科学与工程类(0829) |
(三)调剂接收原则:
依据筛选原则按照调剂缺额指标150%的比例从报名调剂生中选择考生参加复试。
三、调剂工作程序
1.报名
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石油工程学院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中午12:00至2023年4月11日中午12:00。
2.筛选原则:
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所学或毕业专业及初试成绩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筛选。先按照考生的专业背景梯队顺序进行排序,再采用初试成绩作为调剂生遴选进入复试考生的依据。
首先在第一梯队内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筛选,直至达到招生专业的复试人数要求为止。如第一梯队内满足要求的考生数不足,再在第二梯队内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补充筛选,直至达到招生专业的复试人数要求为止。如前两个梯队内满足要求的考生数不足,再在第三梯队内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补充筛选,直至达到招生专业的复试人数要求为止。
第一梯队: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都为优先专业;
第二梯队: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优先专业且毕业专业为一般专业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一般专业且毕业专业为优先专业;
第三梯队: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都为一般专业。
3.复试
学院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后,待调剂考生数据导入校内系统后,考生登录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导师参加复试。符合调剂条件且同意调剂到本院的考生信息与复试安排将及时公布,复试工作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具体参考《石油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点击查看)。
注:调剂考生资格审核、复试具体时间与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本学院主页的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方式:本次复试采用线下面试对考生素质与能力进行考核。
■力学:包括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包括: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与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办法:
■ 力学: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2
复试面试成绩包括: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和外语面试100分。
注:面试成绩为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平均分拉平后的成绩。
2.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4)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不服从工作站安排者,不予录取;
(5)同批次的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研究生招生接待电话:010-89733098(石油工程学院)
联系邮箱:cupb_sgxy@qq.com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七、其他
1. 本细则由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其它未尽事宜由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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