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接受调剂的专业
全日制,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术型),拟接收普通计划2名。
三、调剂条件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规定。
2、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调出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全日制,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术型):
满分100分的,单科≧38分,满分150分的单科≧57分,总分≧290分。
3、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剂复试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可视为英语(二),数学(一)可视为数学(二)、数学(三),数学(二)可视为数学(三),反之不能。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复试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同批次的调剂复试,遴选标准可不相同。
6、单独考试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含强军计划考生、援藏计划考生、农村师资计划考生)、已被录取的校外推免生不能调剂至我校。
四、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
1、开放时间:2023年4月10日15时整
2、关闭时间:2023年4月11日6时整
五、调剂复试通知
1、本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将根据调剂条件遴选考生。
2、对于拟接受调剂申请的考生,学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其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将会收到该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考生须12小时内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3、对于暂不能入围本批次调剂复试的考生,学院将在本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的36小时内,为其解锁调剂志愿。若本批次调剂复试结束后仍未录取满额,考生可根据下一批次调剂公告的安排,再次申请调剂。
4、本批次复试工作开展大致时间安排:
4月11日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及复试名单;
4月12日下午17:00-19:00在信息楼四楼412室报道并审核材料;
4月13日上午9:00-12:00进行专业课笔试(地点见正式复试工作安排);
4月13日下午(14:00-17:00)在信息楼四楼第三会议室进行复试面试工作。请各位考生参考大致的安排,合理规划时间和安排。准确的复试工作各项安排见4月11日公布的本批次复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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