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现接收部分调剂法律硕士研究生。公告如下:
一、调剂名额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别 |
拟调剂名额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6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9 |
备注:招生计划人数如有调整,以学校最终核定人数为准;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招生计划的300%。 |
二、调剂流程
(一)调剂申请系统开放时间:4月6日14:00—4月7日12:00。
(二)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名单见学院官网。
(三)复试结束成绩公示后,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三、复试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平台首选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会议号由复试小组秘书在复试前通知。
时间 |
事项 |
备注 |
2023.4.8 9:00—12:00 |
资格审查 |
复试费用在系统中缴纳 |
2023.4.8 14:00—17:00、18:00—21:00 |
同等学力加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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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9 8:00 |
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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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9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根据复试进展情况通知具体时间 |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复试操作系统
考生提前进行设备调试和网络测试。确保所用复试设备视频与语音功能稳定正常。
(二)考生须选择合适复试场所
考生应选择安静、照明条件良好、独立、无干扰空间作为视频复试场所,不得选择培训机构、网吧、商场等场所。
(三)考生须在“双机位”模式下参加综合复试
一个机位用于复试,另外一个机位用于实时监控(摆放在考生侧后方45°位置,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复试屏幕)。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与考务人员联系。
(四)考生须清理与考试有关的物品,确保信息畅通
复试期间房间内不得放置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关闭QQ、微信、手机短信、闹钟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并确保所用复试设备电源稳定、电量充足。
(五)考生不得录音、录像和录屏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六)复试未结束前不能离场
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考务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的进场时间截止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相关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关注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
实际调剂工作以研招网调剂系统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67187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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