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学院拟接收调剂专业为中药学学硕和中药学专硕。报考的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中药学学硕接收一志愿报考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7和1008的考生,中药学专硕接收一志愿报考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7、1008、1055、1056的考生。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不接受小语种考生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程序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调剂公告中的规定进行。
2.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否则无效。
3.不接受“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调剂,中药学专业学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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