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科拟调剂人数、调剂条件、复试比例及申请调剂途径
1.拟调剂人数
学科 |
拟调剂人数 |
金融学 |
2 |
产业经济学 |
2 |
会计学 |
9 |
企业管理 |
1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4 |
2.调剂条件
各学科调剂基本要求为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国家线,英语不低于65分,数学不低于105分。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符合以下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1) 金融学:
调剂报考020204金融学的考生。
(2) 产业经济学:
调剂报考0202应用经济学。
(3) 会计学:
调剂报考120201会计学的考生。
(4) 企业管理:
调剂报考120202企业管理、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的考生。
(5) 技术经济及管理:
调剂报考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的考生。
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调剂生。
特别说明:以上各学科调剂时,对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总和相同时按照三门统考课成绩总和由高到低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总和、三门统考课成绩总和均相同时,按照数学加英语的成绩由高到低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3.复试比例
原则上按各专业拟调剂人数的150%确定复试人数。
4.申请调剂途径
申请调剂考生登录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进入经济管理学院填写调剂信息。
申请调剂时间:2023年4月6日00:00-12:00
二、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在4月9日12:00之前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原件;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
上述资料均需上传并在面试时将纸质原件带到面试现场,学院统一组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审核有误时,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或录取资格;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须于4月6日12: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sd_gsxy@163.com)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
三、成绩计算方式及录取原则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7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100分)*30%
(二)录取原则
1.各学科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2.调剂考生务必在半小时内登陆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确认,否则丧失待录取资格。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存在复试作弊行为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
学科 |
复试时间 |
金融学 |
4月10日上午11:00 |
产业经济学 |
4月10日下午14:30 |
会计学 |
4月10日上午8:30 |
企业管理 |
4月10日下午1:00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4月10日下午1:00 |
五、信息公开
经济管理学院将及时在学院主页上公布调剂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及其他与复试有关的信息。网址: http://www.cup.edu.cn/sba/
复试结果于复试结束后7天内公布,包括初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拟录取名单,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
六、复试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申诉和举报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申诉和举报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接待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3792
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973903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七、其他
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及纪律,以及其他未尽事项,参考《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一志愿考生复试细则》。
https://www.cup.edu.cn/sba/tzgg/e14b50a94b9141c097d77767fa3a4a6b.htm
同等学历须进行加试,加试科目见《202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grs.cup.edu.cn/zsssjzml/90659.jhtml,加试方式为线下笔试,时长每门45分钟,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温馨提示: 该信息自网络渠道整理,没有辨别其有效真实性,若对本信息有意向,请联系院校老师核实。若有不妥,请联系我们删除。同时提醒大家,在调剂复试阶段,一定注意不法分子,在交流过程中涉及金钱等,切勿相信,谨防上当受骗。谢谢。 删除信息请联系 tiaoj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