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2023-03-30

未选择

未选择考研调剂信息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网上调剂意向采集,4月6日正式开通调剂服务。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欢迎有调剂我校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并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要求填报正式志愿。

现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调剂信息及调剂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注:具体以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学院代码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2023年调剂情况

联系电话

001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

085400电子信息

04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较少名额

0571-88015567

05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02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085400电子信息

01新一代电子信息 技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接收调剂

0571-88285739

06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接收调剂

003工程学院

085900土木水利

01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接收调剂

0571-88285720

004艺术与考古学院

135100艺术

08艺术设计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接收调剂

0571-88282652

二、调剂的基本要求

(一)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请在“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

(二)初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六)调剂考生应符合所申请调剂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细则与要求。

三、调剂程序要求


(一)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学院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准确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开展调剂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二)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三)学院根据调剂相关政策要求,仔细审核调剂考生材料,并在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

(四)调剂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未按调剂政策和程序进行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可,录取资格无效。

四、调剂名单确定

调剂复试名单由招生学院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报研究生处审核后自行对外公布名单,发送复试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相关信息,欢迎广大考生调剂报考!

温馨提示:
该信息自网络渠道整理,没有辨别其有效真实性,若对本信息有意向,请联系院校老师核实。若有不妥,请联系我们删除。同时提醒大家,在调剂复试阶段,一定注意不法分子,在交流过程中涉及金钱等,切勿相信,谨防上当受骗。谢谢。
删除信息请联系 tiaoj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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