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视为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2.对申请我院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学术型学位和电子信息(0854)专业学位的调剂考生,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报考的一志愿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毕业本科专业、学科竞赛或特殊专长及初试统考成绩与科目等情况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第一优先: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为以下一级学科或属于以下一级学科的二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电气工程(0808)、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电子信息(0854)、能源动力(0858)、机械(0855)
(2)第二优先:毕业本科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080701),通信工程(080703),测控技术与仪器(0804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自动化(080801),生物医学工程(0826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1)
(二)研招网调剂系统
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超过12小时后学院根据调剂考生的数量与缺额情况随时关闭调剂系统。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我院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复试完成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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