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调剂办法
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农村发展 (非全日制) 等学科 (专业) 的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 请考生及时关注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及我院官网关于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
七、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复试后,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1)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 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 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3)调剂考生:
总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统考科目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
各学科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考生的名次,并在学院的招生规模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网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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