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录取办法
我院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型硕士点和“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具体招生指标如下:
2023年新能源与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专业及指标
学科专业名称 |
类型 |
招生指标 |
其中士兵计划 |
其中国际产学研用联培计划 |
其中研究院联培项目 |
调剂指标 |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0) |
学术学位全日制 |
77 |
1 |
1 |
碳中和研究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院、工业危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研究院、四川省页岩气产业发展研究院 |
接收调剂 |
材料工程 (085601) |
专业学位全日制 |
102 |
|
1 |
碳中和研究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院、军民融合技术创新研究院、能源装备研究院 |
不接收调剂 |
合计 |
179 |
|
其中研究院计划指标统一招录后,根据学生学科背景和个人意愿,依据学院培养文件,优选相关学科的导师进行针对性培养。
1. 拟录取成绩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加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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