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台州学院“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化学工程方向)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和招生服务,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依据《台州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三、招生名额
医药化工学院严格执行当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化学工程方向为27个名额。
四、复试工作
(一)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 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
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不低于120%。
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达线考生名单组织复试。我院化学工程招生方向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A类考生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73,单科满分=100分科目不低于38分,单科满分>100分科目不低于57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15分,总分下降50分。”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统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调剂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复试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不低于1.2:1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小数位进1。如出现同分考生情况,同分考生均可进入复试。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国家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发布调剂信息。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系统填报志愿。符合本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接收复试通知。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批后,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确认“待录取”。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考生发送待录取信息,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未按要求确认“待录取”,视为自动放弃。
原文链接 https://yyhg.tzc.edu.cn/info/1362/77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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