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剂条件
本学院的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081104)、机械(085500)学科专业招收调剂考生,具体条件如下:
1.初试成绩需满足“调出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剂复试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可视为英语(二),数学(一)可视为数学(二)、数学(三),数学(二)可视为数学(三),反之不能。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规则遴选进入复试。
5.调剂条件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规定、《五邑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执行。
五、录取办法
1.成绩计算
用于录取的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录取顺序
首先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生,其次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最后当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指标余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因放弃拟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复试结束后,学院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保障和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信息把关和解释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复试巡视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4.联系方式:
轨道交通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750-3296295,
轨道交通学院招生联系工作群: 686730995(QQ群),
轨道交通学院纪检委员电话:0750-3296290,
学校研究生学院招生电话:0750-329695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750-3296291。
本细则由五邑大学轨道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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