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我院学术学位硕士“050201英语语言文学”和“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方向接收调剂;专业学位硕士“055101英语笔译”专业接收调剂,“045108学科教学(英语)”专业不接收调剂。
(二)调剂申请者初试专业需与调入专业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所有调剂工作(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为12小时。
(四)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需求、考生综合素质、考生成绩等择优遴选考生,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申请者已取得的专业水平资格、学科成果及获奖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未尽事宜依据《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进行。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拟在3月25-26日进行复试,包含以下学科专业: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5101英语笔译、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调剂生的复试拟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后一周内进行(预计在4月7-9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本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及二级学院指定的邮箱1507441903@qq.com(须以“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命名邮件)并接受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 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 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 其他通知时需要提交的复试材料;
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没有这两项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7. 报考我校且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证明材料。
8. 其他具体参考《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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