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北工业大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获悉,湖北工业大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已发布,关于调剂说明如下:
调剂基本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土建学院、经管学院可写,其他学院不写)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我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院将取消其调剂资格。
联系方式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027-59750504
联系人:高老师 吴老师
一志愿复试群QQ号:750431563
调剂咨询群QQ号:85598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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