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工作有关规定和精神,以及《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和《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我院经济法学专业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我院拟于2023年3月25日进行经济法学专业复试。3月20日-24日进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附件2)。资格审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请各位考生在3月23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lj_shupl@163.com,邮件注明姓名、初试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复试前一天现场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应当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依规处理。3月25日进行复试,具体安排见下表。
此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因需少量调剂,故复试时间将在研招调剂系统开放后另行确定。
温馨提示: 该信息自网络渠道整理,没有辨别其有效真实性,若对本信息有意向,请联系院校老师核实。若有不妥,请联系我们删除。同时提醒大家,在调剂复试阶段,一定注意不法分子,在交流过程中涉及金钱等,切勿相信,谨防上当受骗。谢谢。 删除信息请联系 tiaoj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