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我院在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上,根据自身特点划定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注*:我院工学照顾专业包括力学(0801)、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
各培养单位在达到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情况下,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我院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培养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原则上一般不低于120%。
二、调剂程序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我院仅接收二单元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专业只接收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专业可接收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数学二的调剂考生。
4.成绩和科研水平优秀、本科毕业院校及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有学科优势的考生均可参加调剂。
5.符合我院培养单位的其他要求。
(二)调剂流程
1.我院接收调剂考生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不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的调剂无效。
2.各培养单位在“中物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培养单位-招生信息”版块提前公布调剂专业、缺额及“调剂系统”的开放时间。
3.4月6日“调剂系统”开通,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各培养单位的调剂报名截止后,择优筛选复试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进入复试的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完成复试通知确认,并根据短信、邮件通知,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核对报考志愿、确认复试通知、上传复试相关材料、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逾期未进行确认、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调剂复试资格。
6.培养单位安排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7.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8.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完成拟录取通知确认,并在“报考系统”中提交政审材料、确认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选择导师等。逾期未确认拟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拟录取资格。
9.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三)调剂专业及联系方式
实际缺额以各培养单位在“中物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培养单位-招生信息”版块公布的调剂专业、缺额为准,此表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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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6989369(王老师)、010-56989402(黄老师)
传真:010-56989367
E-mail:shuoshi@gscaep.ac.cn
详见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8f8D9QWqAUXG7e_wq3f1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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