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材料与化工专业(085600)调剂优先面向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081700)的拟候补录取考生。这类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调剂公告之日起,按照调剂公告的要求,申请调剂到我院材料与化工专业并且无需再次参加我院调剂复试。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材料与化工专业拟录取名单之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考生的拟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60%为不合格)。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
4.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校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中山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八、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电话:(0756-3668318)
邮箱:(liyd75@mail.sysu.edu.cn)
(二)申诉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电话:(0756-3668318)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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