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学[2018]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的文件精神,为稳妥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调剂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发挥调剂制度优势,提升调剂工作的服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则,并结合以上原则开展调剂工作。
二、调剂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拟调剂专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名参加调剂的考生需符合《锦州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三章第七条、第八条与第九条的专业背景报考条件,其中: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参照第八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参照第九条,需符合专业背景报考条件。
(六)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医学其他专业,但第一志愿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比如,调剂我校专业代码为1051-的专业的考生,其第一志愿专业代码必须为1051-。
(七)缺额专业如下:
学科 |
院系名称 |
学术型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代码 |
学术型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 |
调剂要求 |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10105 |
伦理学 |
不限制专业 |
法学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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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
基础医学院 |
071003 |
生理学 |
医学类专业、生物科学类专业 |
071006 |
神经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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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9 |
细胞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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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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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097201 |
食品科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972--)各专业接收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生物工程类、药学类专业、化学类专业、生物科学类、医学类、生态学类、农学类、动物医学类、动物生产类专业 |
097202 |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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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 |
基础医学院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医学类专业、生物科学类专业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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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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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研究所 |
1001Z1 |
医学教育学 |
不限制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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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管理学院 |
1001Z2 |
人文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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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
不区分院系所 |
100201 |
内科学 |
临床医学类专业;医学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对应相关专业,如医学检验技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眼视光学报考眼科学、康复治疗学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医学影像技术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等 |
不区分院系所 |
01心血管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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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2呼吸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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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4血液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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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6内分泌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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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7风湿病与自体免疫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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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0203 |
老年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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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0204 |
神经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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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02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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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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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2超声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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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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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0210 |
外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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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1骨外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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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2神经外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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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3胸外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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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4心血管外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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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5普通外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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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6泌尿外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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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0211 |
妇产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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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0212 |
眼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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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0213 |
耳鼻咽喉科学 |
||
不区分院系所 |
100214 |
肿瘤学 |
||
不区分院系所 |
100215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
不区分院系所 |
100218 |
急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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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公共卫生学院 |
10040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专业 |
10040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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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5 |
卫生毒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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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
药学院 |
100701 |
药物化学 |
药学类专业、化学类专业;药理学还可接受医学其它类专业、生物科学类专业 |
100702 |
药剂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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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4 |
药物分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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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5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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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基础医学院 |
100706 |
药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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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业学位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农业(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代码095135)接收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生物工程类、药学类专业、化学类专业、生物科学类、医学类、生态学类、农学类、动物医学类、动物生产类专业 |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不区分院系所 |
105102 |
儿科学 |
各专业仅接受具备医学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只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只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眼视光医学只可报考眼科学。 |
不区分院系所 |
105103 |
老年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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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5104 |
神经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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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510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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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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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5107 |
急诊医学 |
||
不区分院系所 |
105108 |
重症医学 |
||
不区分院系所 |
105109 |
全科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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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5110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
不区分院系所 |
105111 |
外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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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1神经外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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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2胸外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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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3心血管外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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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05泌尿外科学 |
|||
不区分院系所 |
105113 |
骨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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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院系所 |
105116 |
眼科学 |
||
不区分院系所 |
105117 |
耳鼻咽喉科学 |
||
不区分院系所 |
105119 |
临床病理 |
||
不区分院系所 |
10512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不区分院系所 |
105122 |
放射肿瘤学 |
||
不区分院系所 |
105125 |
核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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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专业学位 |
药学院 |
105500 |
药学(专硕) |
药学类专业、化学类专业 |
三、调剂方法
(一)我校接收符合条件的所有调剂考生,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
(二)调剂考生应按照学校发布的调剂程序要求进行调剂。
(三)同一批次调剂申请,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四)根据各专业的调剂申请,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总分一致的情况下参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中全国统考科目的总分或英语的成绩排序,按照缺额情况,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调剂程序
(一)我校调剂工作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统一进行。考生参照我校发布的缺额信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报一个专业,提交调剂申请。
(二)在申报的志愿中,我校会根据工作原则进行筛选,并择优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考生确认同意此通知,即取得我校复试资格,如果拒绝接收此通知,我校即按顺序筛选其他考生,调剂志愿审核以24小时为一个周期。
(四)学校组织取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给拟录取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
(五)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我校将根据调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信息至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请考生实时关注以上网站的信息发布情况。
(二)考生应严肃、审慎地对待调剂事宜,如实填写并提供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则取消该生调剂资格。
(三)请同学保持通讯通畅。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披路三段40号
邮编:121000
联系单位: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杜老师、甄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416-4673811、4673939
温馨提示: 该信息自网络渠道整理,没有辨别其有效真实性,若对本信息有意向,请联系院校老师核实。若有不妥,请联系我们删除。同时提醒大家,在调剂复试阶段,一定注意不法分子,在交流过程中涉及金钱等,切勿相信,谨防上当受骗。谢谢。 删除信息请联系 tiaoj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