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相关政策,结合2014年国家复试A类分数线、我校招生指标和上线情况,现将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一)军队在职干部
根据总政通知要求,报考硕士研究生的部队在职干部,初试每门单科成绩分别加5分同时计入总分,担任建制连以上主官或荣立二等功的部队在职干部,初试每门单科成绩分别加8分同时计入总分,达到国家A类线后全部进入复试。
(二)国防生
国防生由政治部干部处根据招生指标和初试成绩,按照120%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参加所有复试项目,后期按照“统一组织、双向选择”的原则,依据应届毕业生招生指标,由干部处统一按成绩排名单独组织复试选拔。
(三)地方生
今年教育部和总参谋部预计向我校下达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50名(学术型125名,专业型125名),按照政治部和研究生院制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接收地方高校推免生不参加复试。
第四军医大学2014年硕士地方考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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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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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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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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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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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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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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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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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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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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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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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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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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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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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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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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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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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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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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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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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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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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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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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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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含专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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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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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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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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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含专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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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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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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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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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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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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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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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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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含专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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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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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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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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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含专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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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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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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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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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含专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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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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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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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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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含专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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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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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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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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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一)资格审核
时间:4月1日8:00—12:00,15:00—18:00
地点: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教学馆三楼
考生资格审核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网报填写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地方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验证或认证办法附后)、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四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以上复印件。
4.地方院校毕业的往届考生须提交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验证或认证办法附后)。
5.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6.申请入伍的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本人高考录检底册复印件并加盖本科高校录取部门公章,提交入伍申请并填写《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
7.国防生须提交所在高校选培办同意参加复试证明。
8.担任军队建制连以上主官需提交所在单位政治部任职命令复印件或军官任免表,荣立二等功的部队在职干部需提交荣誉授予单位政治部二等功荣誉证和命令复印件。
9.所有考生须自行下载《第四军医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填写完整后应届考生交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政审意见加盖公章、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政审意见加盖公章、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10.报考或调剂至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的考生,必须是与之对应的临床医学或口腔临床医学本科毕业,以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列专业为准。
凡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二)英语笔试
笔试时间:4月2日晚
笔试地点:详见英语笔试公告
复议时间:4月4日下午
复议人员:英语笔试结束后接到通知的部分考生
地点:研究生院教学馆第三小教室
凭二代身份证和复试通知单入场
(三)心理测试
时间:4月2日上午
地点:学校图书馆三楼阅览室
凭二代身份证和复试通知单入场
(四)学科考核
时间:4月3-4日
地点:各复试委员会、各学科复试组确定后公布
各部、院教学办(教务科)联系电话
学科考核由各学科复试委员会、复试组组织实施,分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口语考核和专业课笔试三部分:
1.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30分,成绩低于18分为不合格。重点考查考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创新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条件的学科可加入实践技能考核(包括临床、实验等技能操作)。
2.外语听力口语考核。成绩为30分(其中听力成绩15分,口语成绩15分),成绩低于18分为不合格。可在综合素质面试时一并考核,有条件的单位可单独组织听力统一考核。
3.专业课笔试。成绩40分,成绩低于24分为不合格。重点考察考生对于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运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各学科专业课命题卷面分值满分100分,考生实际得分乘以0.4即为该生笔试成绩。
4.学科考核总成绩。学科考核总成绩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由各复试组自行组织。加试采取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学科考核总成绩,但如有1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则判定为学科考核不合格。
复试总成绩由招生处结合资格审核、英语笔试、心理检测、体检结果综合衡量后确定考生复试是否合格,并予以公布。专业学位复试内容会与科学学位有所区别,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原则进行。复试中,除对临床能力的考察外,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技能和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五)调剂
1、调剂原则
①为保证培养质量,除院士、院士后备人选可招收3名考生外,每位导师原则上招收硕士不超过2名,其他富余上线考生必须调剂。
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所列的导师类型调剂考生,如导师仅有专业型招生资格,不得招收学术型研究生。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具有双导师资格的导师如参加招生,则必须招收至少1名专业型研究生。
③调剂实行双向选择,在复试期间进行,未按要求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统一调剂专业。
④禁跨学科门类调剂。报考基础类学科考生不得向临床学科调剂,鼓励临床学科考生向基础类学科调剂。
⑤对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直接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向其它专业调剂。
⑥本校在职人员调剂须符合我校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⑦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外校考生调剂至我校。
2、调剂办法
①学科内调剂。学科内生源应优先调剂到本学科生源不足的导师。有1名上线考生的导师可再接收1名调剂生,无上线考生导师可接收2名调剂生。考生在同一导师名下的学术型和专业型之间调整,也视为学科内调剂。
②学科间调剂。只限于调剂到本单位无上线考生的导师,1名导师只能接收1名调剂生。
③校内调剂。只限于调剂到校内无上线考生的导师,1名导师只能接收1名调剂生。临床学科向基础学科调剂的,可不受指标限制。护理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或其它跨门类无法调剂的专业只进行学科内调剂。
④校外调剂。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到校外的,若已达我校复试分数线,必须是确定无法被我校录取,向研究生院招生处提交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调出。如成绩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考生可自行联系调剂,招生处负责做好后续工作。
⑤凡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填写《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并报各单位业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审批,非学科内调剂考生必须参加拟调剂学科的专业复试。
3、调剂指标
目前我校基础医学、特种医学、医学心理学尚有部分空余指标,欢迎政治英语40分以上且总分300以上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考生参加调剂,具体调剂指标及原则见下表。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于4月1日前向招生处提交调剂复试申请表(见附件),调剂指标有限,申请满额后不再接收调剂申请。
接收调剂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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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调剂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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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考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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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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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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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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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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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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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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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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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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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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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时间:4月3、4日上午
地点:第四军医大学卫生处门诊部
联系电话:029-84774252
体检安排在3、4日上午,考生须空腹体检,3、4日下午不安排体检。考生需携带复试通知单和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到卫生处门诊部领取体检表格,参加体检。
军队在职干部、国防生和拟参军入伍的地方应届考生体格检查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总参、总政、总后[2006]6号文件)执行,其他地方考生体格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先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复试通知单,参加外语笔试和心理检测后,方可参加学科考核和体检。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未参加复试所有项目或复试任意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按时到校参加复试、体检,逾期不补。如在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将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考生对学科考核成绩和结果有异议的,由本人向复试组织单位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各部院组织复核。考生对各培养单位复核结果以及英语笔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本人向研究生院招生处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由招生处组织复核或仲裁,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根据惯例,我单位不再寄发复试通知,复试通知以网上公布名单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处或各部院,复试监督咨询电话见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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