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拟调剂招生计划及拟调剂复试名额
注: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二)报考法学专业(学术学位)的优秀生源。
(三)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
1.在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均达到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2.且不得低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方向)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四)对考生初试科目的要求:
1. 统考科目相同,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成绩为≥50分。
2. 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业务课1科目为:617法学基础,成绩为≥90分;业务课2科目为809 国际法学专题、810 立法学专题、811 法学理论专题、812 法律史专题、813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题、814 刑法学专题、815 民商法学专题、816 诉讼法学专题、817 经济法学专题、81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题,成绩为≥90分。
(五)对考生本科专业的要求:
考生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须为法学。
三、调剂程序
1.接收调剂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
2.下载并填写《2022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联系本校原报考单位办理调剂转出手续(可通过邮件、微信、QQ等方式向调出单位申请,调出单位若同意则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调出该生并告知考生结果,无须在审批表上盖章),考生须于2022年3月25日12:00前扫描审批表电子版及“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发表论文、社会服务、考生个人简历及本人对申请调剂专业的认识和入读计划等相关资料”发至邮箱:puhkmac@mail.sysu.edu.cn(邮件请以名字+联系电话命名,审批表扫描件应为单独的PDF文件,考生其他相关资料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或者于截止时间之前寄(交)原件到达以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文科楼708室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唐老师/周老师收,邮编510275。
3.由我院审核、确定拟调剂复试名单后,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调入考生,并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复核。
四、调剂复试
1.获得拟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网址:http://ygafz.sysu.edu.cn/personnelplan),请各位考生留意。
2.调剂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密切留意我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ygafz.sysu.edu.cn/personnelpla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3.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安排将与复试名单同时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4.获得调剂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我院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上按要求完成调剂志愿的报名、复试确认、录取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放弃。
五、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唐老师 电话:020-84113279
周老师 电话:020-84036956
邮箱:puhkmac@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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