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剂政策
(一)中心全日制各专业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各专业接收调剂。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二)调剂时间:2022年3月31日—4月15日期间。具体时间请关注后期研究生院和中心发布的调剂公告。
(三)申请调剂考生须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剂单位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五)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中心将提前在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心负责。已经向我校缴纳复试费的第一志愿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需缴纳复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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