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冶金、材料、信控、机电、文学院相关专业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考生调剂申请。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
土木、建筑、环境学院相关学科接收调剂的要求见《土木、建筑、环境学院相关学科调剂要求》(附件1)。
(二)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四)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省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六)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七)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全国统考考生不得调剂为单考生。
(八)同等学力考生不予调剂。
三、调剂程序:
1.第一阶段: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前(一般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的三天内)
(一)填写《硕士调剂申请表》(附件2),并通过邮件发至相关学院邮箱,邮件主题为:调剂+姓名+专业。申请建筑学院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就读专业的排名证明(校教务处盖章),证明件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学院邮箱(勿邮寄)。
(二)我校接收并审核考生信息。
2.第二阶段: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
(一)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站)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学校初选后,确定合格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按照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四)复试后学校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附件:1.土木、建筑、环境学院相关学科调剂要求
2.硕士调剂申请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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