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2014-03-24

新疆大学

新疆大学考研调剂信息

一、2014年我校招生学科门类

(一)学术型: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管理学(12)

(二)专业学位:工程硕士(11个专业领域)、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翻译硕士。

招生专业目录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218.195.241.196)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查看。

二、调剂

(一)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区)分数线。

2、只接收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定专业相近一般是指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同属一个一级学科(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调剂到我校专业的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

3、符合国家其它调剂录取规定。

(二)拟接收调剂专业

以下为我校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具体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开通的专业为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020100
理论经济学
  
120200
工商管理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070100
数学
 
070200
物理学
  
070300
化学
  
071000
生物学
 
080104
工程力学
  
080200
机械工程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706
化工过程机械
  
080800
电气工程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13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8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2100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703
核技术及应用
  
083001
环境科学
  
083201
食品科学
  
083500
软件工程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085201
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
085204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085210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085207
电气工程
专业学位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085211
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085216
化学工程
专业学位
085217
地质工程
专业学位
085229
环境工程
专业学位
085231
食品工程
专业学位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专业学位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专业学位
125400
旅游管理硕士
专业学位

(三)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调剂工作。国家教育部将于3月25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服务系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后开始接收调剂信息,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我校研招办将在2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未通过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相关招生学院按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通知考生,如考生已更换电话请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各学院联系电话附后。

(二)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审查内容:(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①准考证原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报考MBA、MPA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1年9月1日前颁发。);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2)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必须持有:①已获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证书原件(从专科毕业到2014年9月1日满两年;报考MBA、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09年9月1日前颁发。);②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③其它同(1)。(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还必须交身份证复印件。(4)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及复印件。(4)政治审查表: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三)复试内容: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及基础知识测试;综合情况面试。

非外语专业考生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及基础知识测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外语专业考生的第二外国语的听力、口语测试及基础知识测试由外国语学院自行组织。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必须另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不能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其所在单位或本人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关协议书。

(五)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历届考生按国家要求在正式录取前需签订相关定向或委培协议书。

(六)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到1∶1.5。

(七)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联系方式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联系人
   
0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杜老师
0991—8583132
00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陈老师
0991-8592175
003
经济管理学院
松老师
0991-8592449
工商管理硕士
张老师
0991-8586306
004
法学院
哈老师
0991-8592055
005
人文学院
陶老师
0991-8581101
006
外国语学院
高老师
0991-8582332
007
新闻与传播学院
石老师
0991-8585747
008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朱老师
0991-8582132
009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老师
0991-8585881
010
化学与化工学院
周老师
0991-8582887
011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秦老师
0991-8581281
012
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
贾老师
0991-8592362
013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段老师
0991-8583061
014
机械工程学院
巴老师
0991-8592309
015
电气工程学院
孟老师
0991-8592283
01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库老师
0991-8582401
017
建筑工程学院
何老师
0991-8592273
018
纺织与服装学院
何老师
0991-8581690
019
旅游学院
马老师
0991-8592122
020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王老师
0991-8586015
021
软件学院
钱老师
0991-4558654
022
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
王老师
0991-8585516

调剂相关问题请咨询各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91-85825670991-8581303(传真)

新疆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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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自网络渠道整理,没有辨别其有效真实性,若对本信息有意向,请联系院校老师核实。若有不妥,请联系我们删除。同时提醒大家,在调剂复试阶段,一定注意不法分子,在交流过程中涉及金钱等,切勿相信,谨防上当受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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