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调剂工作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
个别合格生源不足的院系专业,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仅公布调剂信息的院系专业接收调剂生,未公布的院系专业不接收调剂生。
1. 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分数满足“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应为清华大学自命题科目。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2. 申请调剂程序和时间
(1)考生必须于4月26日24: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根据调剂方案要求完成申请程序。
(3)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院系专业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由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并在各院系网站公布,各院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类别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完成调剂手续的,不予录取。
3. 其他说明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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