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资格和名单
2014年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阶段招生计划为10人,报考61人中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共6人,以下6名同学取得复试资格,另有一名港澳台学生(申请制,不占招生计划),统一安排面试:
2.调剂录取方案
因统考初试上线人数未达计划人数,2014年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阶段尚余4名调剂名额。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文件精神,未在招生目录中特别说明的专业,只能在本校相近专业调剂,且统考科目应一致,并有一门业务课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在确保招生程序公平公正和第一志愿报考成绩合格优先录取的前提下,2014年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将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深圳研究生院地理学(景观设计学)专业且进入该专业差额复试名单但未被该专业录取考生的调剂申请。
北京大学地理学(景观设计学)专业由深圳研究生院负责招生,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师资组织培养。该专业与全日制风景园林专业在考试科目、培养方式、教学科研理念等诸多方面相同或相近。2014年地理学(景观设计学)统考阶段招生名额为12人,考生达到北京大学理学分数线的人数为51人,远远超出录取计划。复试阶段该专业将按照150%的差额确定18人复试名单,其中将至少有6人不能被该专业录取,可申请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调剂。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将不参与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风景园林专业硕士且进入复试名单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即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且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复试合格将被优先录取,不受调剂考生成绩排名影响。
3.复试要求和需要携带与提交的材料
根据《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参加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组织的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1)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2)报名登记表;(3)个人陈述(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下载);(4)熟悉本人学习与研究能力的教师或者专业人士推荐信2封;(5)正式成绩单;(6)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原件(往届生,原件在提交材料时检对后退还);以及,(7)能够证明本人学习与研究能力的学习与工作材料。
4.复试时间及地点、要求
复试内容时间地点备注
英语听力考试3月16日下午14:00-14:30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考生13:45入场,13:55停止入场
笔试3月15日
8:30-9:30政府管理学院514逻辑思维能力测试
面试3月15日
10:00开始北大科技园505室(1)10:00公布排序,10:15正式开始;(2)中间不休息,全部复试完为止。
5.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逻辑思维能力测试,时间为1小时。
“逻辑思维能力测试”,以测试考生从事科学研究所必须具备的基础逻辑知识和应用能力为目的,具体包括通过理解、分析、综合、判断、归纳等过程,引出概念、寻求规律,对事物间关系或事件的运动趋势做出合理判断与分析,确定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等的基本思维方法内容。
2)面试
面试主要包含英语水平测试和专业交流两个部分。英语水平,涉及听力、口语和理解能力,学生将随机抽取一段与专业相关的英文短文或者段落,要求学生大声朗读,然后用中文扼要介绍其内容或者翻译其中的关键性句子,解释关键性词汇,并用英语回答面试小组教师提出的提问。
专业交流,考生随机抽取与专业相关的问题回答,并用中文展开和参加面试的老师的交流。参加面试的老师在审查申请人的材料的基础上,提问的可能是任何角度的,目的是测试学生的专业兴趣,对基本知识与概念的掌握与应用,知识面与知识结构,对实际问题的关注、理解与分析能力,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等。
面试过程中,考生应该积极并正面回答教师的提问,展现自己的知识和思维水平。
回避:面试进行时,等候面试的同学请在面试教室外休息区等候。面试结束后请迅速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等候面试的同学交流。
6.成绩考核与录取
(1)复试笔试卷面成绩为100分,60分及格;
(2)复试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及格,由参加面试的全体老师独立评分,所有老师给出成绩平均为个人面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平均成绩*70%。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英语听力成绩(换算成3分制)。
(4)录取,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及格,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7.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和北京大学《收费许可证》的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附件面试携带的证明材料要求
第(1)项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在复试过程须查验,请随身携带,没有或者不全不能参加专业课考试和面试。
第(2)到(6)项为考试资格证明材料,按照顺序将原件或者复印件装入大信封中一次提交。
第(7)项,能够证明本人学习与研究能力的学习与工作材料,请将原件或者复印件简单装订成A4一册,封面上附详细目录。有效的材料包括:(I)个人陈述(限A4纸一页,复印件);(II)代表性作业(实习报告全部或者节选、规划或者设计作业与作品、最好包括指导教师评语);(III)参加的规划设计或者研究项目(须注明本人贡献);(IV)获奖证书;(V)发表论文复印件(若有);(VI)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证明材料;(VII)本科毕业论文摘要与评语(往届生)或者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报告(应届生);(VIII)英语水平与能力证明材料;(IX)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无论录取与否,证明材料恕不退回,由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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