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指导思想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调剂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
二、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2021年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名要求。
2、成绩必须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地区考生复试成绩要求(政治41、英语41、医学综合123,总分299)。
3、我校调剂招生只接收本科阶段为五年一贯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具有医学学士学位且符合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的考生。
4、我校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调剂。
5、调入专业及研究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三、调剂原则
1.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申请调剂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本科所学专业方向、全国临床技能大赛获奖情况等代表学业水平的证明材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四、调剂程序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上传调剂专业及缺额。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3、开放调剂服务系统:至少提前12小时在学校官网公布开放时间,最少开放12小时,分专业调剂达到复试比例后关闭。
4、符合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5、学校审核申请材料,根据调剂原则遴选出调剂名单,及时通知考生复试,考生12小时内不接受复试通知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五、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形式及录取,详见《西安医学院2021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规定。
2、调剂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结果确定复试通过名单,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通知,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地点: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行政楼5楼508、510室
联系电话:029-86168677、17795951158(座机)
邮政编码:710021
西安医学院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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