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顺利完成,切实保障考生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及一志愿考生实际情况,制定《天津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接受调剂的专业及名额
接收调剂的专业及名额(全日制)
序号 |
学科(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接收调剂名额 |
1 |
体育学 |
运动人体科学 |
学术型 |
6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学术型 |
3 |
||
体育舞蹈学 |
学术型 |
6 |
||
体育管理学 |
学术型 |
7 |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学术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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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育学 |
高等教育学 |
学术型 |
8 |
特殊教育学 |
学术型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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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 |
学术型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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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教育学 |
学术型 |
4 |
||
教育技术学 |
学术型 |
6 |
||
3 |
应用心理 |
应用心理 |
专业型 |
21 |
4 |
新闻与传播 |
新闻与传播 |
专业型 |
21 |
5 |
体育 |
体育硕士-社会体育指导 |
专业型 |
7 |
二、调剂比例
为保证调剂生源的数量和质量,教育学各二级学科、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调剂比例为1:2,其余各二级学科调剂比例为1:1.3。
三、调剂及复试时间
我校第一批调剂开通时间:3月29日0:00-24:00。复试工作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实施。第一批调剂录取后如有余额计划,后续的调剂工作安排按照本调剂办法的程序实施。余额计划及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将在科研与研究生处网站中另行通知。
四、调剂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国家线》。
(三)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时间的先后顺序、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等非学术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
(六)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线》。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七)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为24个小时。
五、调剂工作程序
(一)科研与研究生处通过“调剂系统”公布缺额信息。
(二)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查看缺额情况,填报调剂志愿。
(三)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核调剂考生信息,选择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
(四)科研与研究生处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进行公示,并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五)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我校设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六)各二级培养单位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各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的调剂拟录取名单。
(八)科研与研究生处在“调剂系统”中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九)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我校设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六、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录取办法同《天津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方案》。请考生查看我校科研与研究生处网站的相关通知。
七、联系方式
网址:http://yjsb.tjus.edu.cn/index.ht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2-2301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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