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2021-03-27

贵州医科大学

贵州医科大学考研调剂信息

为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2021年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科学选拔、按需招生,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科学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坚持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做到客观公正。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和管理全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组织开展调剂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调剂条件

(一)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校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且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意愿。

(二)基本条件

1.符合《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有具体要求的专业还须符合专业要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本科专业背景为临床检验技术(理学学位)、影像医学技术(理学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考生可调剂至基础医学;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中医学)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者可考虑优先调剂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临床工作经历者可考虑优先(主要是针对报考临床专业的考生);

2.具有较强英语水平和能力者可考虑优先(考生可提供大学英语六级、托福成绩、雅思成绩等材料);

3.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者(本科学习或工作期间表现优异、各类学术学科竞赛活动获奖,获得优团、优干、三好学生、优秀大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等)可考虑优先;

4.具备一定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主持各类研究课题者可考虑优先;

5.有明显特长者可考虑优先。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报名时间将会提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信息发布

调剂信息将在“调剂系统”发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三)调剂名单

“调剂系统”关闭后,研究生院根据调剂基本条件,结合优先条件及各专业相关要求,按照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外语水平等综合条件择优选择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以线上方式进行,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复试录取

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在调剂生源数充足的情况下,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校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调剂考生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按照《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六)信息公示

调剂考生复试及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调剂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

(二)学校实行复议制度

考生的投诉、申诉(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理。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1周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三)考生投诉、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6908282;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监督电话:0851-88416025。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拟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我校不接受纸质材料、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调剂申请。

(二)调剂考生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我校调剂要求,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三)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请申请调剂考生慎重填报调剂志愿。

(四)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均通过“调剂系统”发送,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调剂考生超过36小时没有收到复试通知,即为我校拒绝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机构代理招生。

(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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