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和《发展研究院2021年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结合生源情况,本院决定接收2021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调入申请的比例
可接收调入申请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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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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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收调入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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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受调入申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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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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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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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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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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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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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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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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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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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申请条件及遴选
1.向我院提出调剂申请的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一级学科范围内。
2.向我院提出调剂申请的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应与申请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3.向我院提出调剂申请的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我院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4.向我院提出调剂申请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学科和学术背景,在本科学段应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
5.初试科目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优先考虑。
6.考生按照申请调剂专业参加复试,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和专业综合背景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调剂复试考生名单须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7.符合我院调剂申请条件的考生一次只能申请一个拟调入专业。
三、申请调剂时间与方式
我院将于3月23日10:00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志愿填报,考生须于3月23日24:00前完成志愿填报。若申请人数不足,将调整系统关闭时间,直至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达到公布的接收申请指标数。未按时完成调剂志愿填报等相关程序一律视为未申请。
四、复试及相关安排
调剂申请获本院和研究生院同意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及其他相关安排和要求请查阅《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2021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相关内容http://fzyjy.whu.edu.cn/show.asp?id=1540。
五、其他
本院发布的有关调剂事项的其他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者,以本公告为准。
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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