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调剂考生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的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6.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工作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调剂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坚持择优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
(三)坚持按需调剂
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不进行调剂。
三、调剂工作程序
具体调剂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信息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一)调剂信息发布
各单位根据一志愿合格考生状况,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剂信息的发布。
调剂信息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发布,发布前须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未经审核的调剂信息不得发布。
(二)调剂复试通知
各单位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申请调剂的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告知考生复试日程安排及其他相关事宜。
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三)调剂待录取通知
各单位应及时将调剂考生的复试结果报送至研招办,由研招办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四、调剂工作要求
(一)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
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要求相同。
(二)加强调剂工作管理,提升招生服务水平
1.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三)在录取检查阶段一旦发现调剂考生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一律不予录取。
五、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nwu.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8302210、8830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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