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
(一)校内调剂政策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政策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照顾学科的考生若要调剂到非照顾专业,必须符合调入专业所在学科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4)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5)调入学科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相近。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政策
(1)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并达到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MBA、MPA、MEM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
(3)调入学科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相近。
(4)各学院须首先保证第一志愿报考所在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符合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若有空缺名额,可由其他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补充。
3、调剂程序
符合我校调剂政策的考生,需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
(1)对于第一志愿已经上线的考生,由一志愿报考学院和调入学院在《西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附件四)签字盖章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到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自己的《体检表》及《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表》,并到调入学院进行复试。如果在本学院内部调剂,只在《西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拟申请学院”栏盖章。
(二)校外调剂政策
校内考生调剂到校外
对于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基本分数线,而没有录取的考生,可以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向外校调剂申请表》(附件五)申请调剂到其他院校,调剂工作待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由考生本人直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调剂到外校的手续。
其他工作
1、对录取考生的调档工作由各学院完成,可在复试结束后将调档函发给拟录取考生。政审工作由各学院安排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须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保证录取的考生心理健康。
往届生要求在4月22日之前调档,应届生可在7月底前调档,在9月1日前要将录取考生档案按规定送到我校档案馆。
2、对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各学院政审结果以及与定向、委托培养考生签订录取合同后确定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通过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工作进度安排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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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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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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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布置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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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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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制定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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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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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复试工作方案,领取复试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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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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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考生复试,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开始录取及校内调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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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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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校医院体检(3月27日在长安校区,3月28日在友谊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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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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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结束复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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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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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录取考生向校外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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