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招生计划 | 已接收推免生 | 备注 |
071300 | 生态学 | 全日制学硕 | 20 | 3 | |
070500 | 地理学 | 全日制学硕 | 35 | 0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 |
045100 | 教育(地理) | 全日制专硕 | 66 | 0 |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 全日制专硕 | 25 | 0 | |
095100 | 农业(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全日制专硕 | 25 | 0 | |
2.按照招生计划和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院系网站链接。
三、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根据学校复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并按要求上传各类审核材料。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通过审核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
考生网上确认前,请务必仔细了解学院复试细则。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学校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学院根据各专业对硕士研究生专业知识、外国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的考查要求,确认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专业知识在面试中以口头问答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应用能力。
面试时,考官为学生随机抽取一个装有试题的信封并为考生念题,考生进行作答。
2.综合素质考查在面试中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个人陈述1-2分钟,主要内容包括介绍个人特点、学业背景、专业能力等。
(2)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考核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提问。
3.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老师提问、学生回答,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爱好、日常口语、专业知识等,时间不少于5分钟。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如在网上确认时未能加盖公章,务必在拟录取公示前将盖章后的表格扫描件或高清照片通过邮件发送至wusi@hubu.edu.cn。扫描件或高清照片务必平整、无反光、无缺漏。该邮箱仅用于接收文件,不用于咨询或其他任何用途。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面试,老师提问、学生回答,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安排
考生复试考场及考试顺序随机产生,考生在系统开放准考证下载后,登陆网络复试系统、下载准考证即可获知考试时间安排。请务必按提示时段候考,按时参加网络复试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计算
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考查、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各100分(≥60分视为合格),复试成绩计分时,按照专业知识占比40%、综合素质考查占比30%、外国语听说能力占比30%折算为百分制。
计算总评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70%,复试成绩占30%,均保留二位小数。
复试结束后2天内,将按招生专业对总评成绩进行排序。如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
(二)录取规则
(1)依据招生计划,考生按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拟录取的考生按一定比例评定不同等次的新生学业奖学金,各学科专业的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由学院统一确定。
(2)复试科目专业知识、外国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有不及格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3)复试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网站为http://zhxy.hubu.edu.cn/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8661699-8001联系人:吴老师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
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通知。
七、学业奖学金评定
1、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1)参评对象: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少骨计划”)。
(2)评定等次: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年。
(3)评定要求
①获评一等、二等奖学金的人数一般不低于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的40%(含推免生)。
②推免生评一等奖学金;“少骨计划”确保三等奖学金,成绩优秀的可根据情况提高奖学金等次。
③获评奖学金的考生,在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将本人档案转入我校的,学业奖学金取消;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后期变更培养类别的,不参与评定新生学业奖学金。
2、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评定。学院原则上根据学校下达奖学金预算额进行评定。
3、评定程序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学院根据本单位奖学金预算额度确定学生当年的奖学金等次。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八、调剂细则
1.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学习形式 | 初试成绩要求 |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
071300生态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学硕 | 国家线A类 | 报考学术型学位生态学、地理学等相关专业 |
095100农业 | 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全日制专硕 | 国家线A类 | 报考农业(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地理学等相关专业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01环境工程 | 全日制专硕 | 国家线A类 | 报考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 |
045100教育 | 10学科教学(地理) | 全日制专硕 | 国家线A类 | 报考地理学、教育(地理)等相关专业考生均可报名。 |
2.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的复试分数线
(3)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则要求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
3.调剂日程安排
(1)调剂考生(含校外调剂和校内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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