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将在5月下旬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现将调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调剂专业信息
需要调剂专业及导师信息见附件:
2020硕士需调剂专业及导师信息-20200506.xlsx
二、调剂流程
1.考生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登记调剂我院相应专业,备注报考导师,可将个人简历发到导师邮箱,导师所在复试小组将对考生进行筛选。
2.若导师所在复试小组同意接受参加复试,导师所在复试小组或导师所在医院科教科会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注:若在调剂系统登记3天内,没有收到回复,请考虑调剂其他专业或其他学校。考生不需要邮寄纸质调剂材料。
三、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
招生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学 术 学 位 类 | 071000生物学 | 288 | 40 | 60 |
100100基础医学 | 300 | 42 | 126 | |
100200临床医学 | 300 | 42 | 126 | |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300 | 42 | 126 | |
100700药学 | 300 | 42 | 126 | |
专 业 学 位 类 | 105100临床医学 | 315 | 55 | 180 |
105300公共卫生硕士 | 300 | 42 | 126 | |
105400护理硕士 | 300 | 42 | 126 | |
105500药学硕士 | 300 | 42 | 126 |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临床医学专业(学术学位)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类(西医类)专业。
6.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眼科学(105111)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7.调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考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专升本和成人教育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能调剂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可以调剂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
9.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调剂,即不接受专科学历人员、本科结业生等调剂。
10.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的考生不能调剂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
11.第一志愿报考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300)的考生不能调剂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401);第一志愿报考药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500)的考生不能调剂药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1007开头)。
12.医学院各专业统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和201英语一,故第一志愿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考生不能调剂我院各专业。
四、调剂注意事项
1.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登记调剂我校相应专业才能参加复试。校内调剂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否则一律无效。
2.复试工作开始后,第一志愿考生由各导师所在复试小组负责电话通知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通知一般由导师所在复试小组或导师所在医院科教科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
3.拟录取专业需与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登记的调剂专业一致。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收到研招网发出的拟录取通知后,需及时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确认,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否则将不能被录取。
4.我院拟录取名单将于6月下旬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med.stu.edu.cn)公布,请考生届时注意查询。
五、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http://www.gs.stu.edu.cn/yjszs/master_zsjz2020.htm
六、复试办法
详见:http://yjs.med.stu.edu.cn/17/372.html
七、各单位(学科)联系方式
各医院联系部门 | 联系方式 |
第一附属院科教科 | 0754-88905387 |
第二附属院科教科 | 0754-88915817;f2kjk@126.com |
附属肿瘤医院科教科 | zlyyyjsfs@foxmail.com |
附属精卫中心信息科 | 0754-82903305 |
附属眼科中心科教科 | 0754-88393584 |
粤北人民医院科教科 | 0751-6913221 |
广东省人民医院科教科 | 020-83826085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科 | 0755-83923333 转 教学培训部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科教科 | 0755-83611251 |
深圳市儿童医院科教科 | 0755-83008399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科教科 | 0755-82207487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科教科 | 0755-25215696;925296044@qq.com |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科教部 | 0752-2288522 |
汕头市中心医院科教科 | 0754-88903595;chinacqh2005@163.com |
四川省达州市中心医院科教科 | 0818-2379482;729580853@qq.com |
医学院护理学教研室 | 0754-88900494 |
MPH教育中心 | 0754-88900279 |
八、补充说明
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调剂公告及调剂信息将视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实际进展随时更新,至录取工作完成后结束,请留意查看!
汕头大学医学院科研处研究生科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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