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的考生调剂。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其中:新闻学[050301]、传播学[050302]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出版[055300]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的专业: 新闻学、传播学、出版,调剂平台第一次开通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14:00——5月21日10:00,请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关注接收调剂专业相关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3.复试方式:我院调剂考生采取等额复试方式。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587
电子信箱:wennanli@126.com
本实施细则由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二○二〇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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