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生基本原则
(一)凡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报考专业及本科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均可参加调剂。我校暂不接受跨大类考生调剂。
(二)工科学术型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未参加国家统考数学(一)、(二)、(三)及管理类未参加数学(三)考试的考生,不接受调剂。初试统考科目须与拟调剂专业使用的统考科目相同(英一可调往英二,反之不可调剂。数学调剂原则等同于英语。);调剂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应与我校拟调剂专业要求的外语语种相同。
二、联系办法:当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开通后,请及时将调剂志愿填写为大连交通大学。如在填写调剂信息48小时后仍未受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以自行更改志愿。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11-84109437、84106587
传真:0411-84109437、84106587
网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289信箱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8
联系人:李老师、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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