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及流程
根据201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线测算,我校部分专业(详细信息预计在国家调剂网上公布)可接收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原则上应选用调剂专业的复试笔试科目,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我校招生简章上的其他科目,考生于4月3日后到本网站看相关通知,并在网上填写。综合面试等测试在调剂专业进行。
调剂考生最高只能享受三等奖学金,不享受一等、二等奖学金。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也就是报考我校某专业调剂到其他专业,从学术型调剂到应用型也是调剂生)均需到yz.chsi.com.cn或yz.chsi.cn网站登录办理调剂手续。
985、211院校毕业考生优先调剂。
本次调剂生考试时间与第一志愿考生同时复试,如果考生认为自己在第一志愿专业复试排名靠后,可以申请调剂到其他有调剂名额的专业复试,调剂名额公布在上述的网站上。
调剂考生复试为等额复试,没有差额。
一、调剂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学术型研究生
1.考生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2.调剂考生的成绩需双上线,即考生须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分数线,同时达到拟调剂专业的国家A类分数线。
注:考生从非照顾专业调入照顾专业,需达到非照顾专业的国家A类分数线。
3.初试科目中含有国家统考数学的专业,调剂的考生需考国家统考的数学一、二、三或理学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不能逆向调剂。如:不能从考数学三的专业调剂到考数学一、二的专业;不能从考英语二的专业调剂到考英语一的专业。
4.调剂专业需相关相近。
5.国家规定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调剂到学术型研究生。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领域)。
3.工程硕士应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的考生中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5.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不接收其他专业[含法学硕士(030100)]的调剂生。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不接收本科为非法学专业考生的调剂。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且第一志愿报考法学硕士(030100)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也不能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二、调剂、录取程序
1.考生到国家调剂系统报名(http://yz.chsi.cn/sub/tiaoji.jsp)(截止时间为4月2日18:00)。
2.4月4日10:00前在国家网站接到复式通知的考生,在网上确认调剂到我校:点击确认“接受参加复试”;4月4日10:00前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调剂。
3.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时间为4月10日-11日,具体办法请详细阅读《大连海事大学关于进行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复试合格后,学校在国家调剂网上发“拟录取”通知;
4.在学校发出“拟录取”通知48小时以内,点击接受“拟录取”;
5.调剂录取成功。
三、学校研招办联系方式:电话:0411-84729493 0411-84728329(传真)
大连海事大学研招办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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