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教育部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工作程序与要求
1.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接受调剂考生专业信息。
2.教学学院应制定调剂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教学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具体由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教学学院应及时登录调剂系统选择调剂考生,及时与考生沟通,做好咨询与服务工作。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并根据复试工作进度及时更新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专业信息。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36小时内未被选入复试备选库的考生,可自行改报其他志愿。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生源充足的专业调剂比例不低于1∶1.5。
5.教学学院调剂考生名单选定后,经教学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名单选入复试备选库。
6.研究生院对各学院复试备选库中的考生名单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发送复试通知书。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凡未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的调剂一律无效。
7.考生登陆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学校规定参加复试。
8.复试合格的考生由研究生院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9.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10.学校根据调剂录取工作进度及时更新调剂专业信息并开放(关闭)相关专业调剂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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