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2019年考研调剂信息

2019-03-25

青岛理工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考研调剂信息

为做好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9〕35号)和《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符合调入专业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调入符合调剂政策规定的相应专业,应符合调入的专业分数线,即“双上线”。

(五)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且英语、数学应符合难度递减调剂原则:

1、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2、自命题英语考生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统考英语专业。

(六)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考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但经济类联考可以与数三互调。

(七)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

(八)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7个以外的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九)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可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原则上不跨门类调剂。

(十)全日制专业学位,应从相同、相近专业学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调剂,或从对应的相同、相近学术学位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

(十一)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三、调剂分类

(一)一志愿校内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所报考学科专业上线生源充足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到我院其它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且符合学校及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

校内调剂考生复试笔试科目需按校内调剂专业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复试笔试。

(二)二志愿校外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外校且符合学校及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到我院相关学科专业。

(三)商学院2019年研究生调剂主要的专业类别包括工商管理(企业管理、会计学)、应用经济学两个学术型研究生;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非全日制)两个专业硕士。应当注意的是:一志愿报考我校或外校会计专业硕士全日制考生且符合我院会计专业硕士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从会计专业硕士全日制调剂非全日制,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到我院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

四、调剂程序及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含一志愿校内调剂、二志愿校外调剂、全日制调剂非全日制),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二)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实际情况和复试比例,按照学校对各学科专业调剂选拔的相关要求和学院公布的择优遴选规则,遴选在系统开放时间截至时间内申请调剂的合格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调剂商学院的考生除满足学校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如下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对于调剂到工商管理和资产评估专业的考生,在达到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院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遴选。当总成绩排序相同时,按照先业务课成绩排名,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原则,择优遴选。

应用经济学按照先初试考试科目是否完全相同,后按照总成绩排名这一顺序,择优遴选。当总成绩排序相同时,按照先业务课成绩排名,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原则,择优遴选。

2、对于调剂到非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全日制不接受调剂)的考生,在达到本学院复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176,英语>=50,联考专业课>=84)基础上,学院按照先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后总成绩排名这一顺序,择优遴选。当总成绩排序相同时,按照先业务课成绩排名,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原则,择优遴选。

(三)调剂信息发布与系统开放。商学院调剂的专业与相关要求等信息,由学校在研究生处网站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统一发布。开放调剂系统的时间、调剂志愿解锁等信息,以学校公布的时间点与要求为准。

(四)研究生处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并按照学校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复试资格。

(五)我院将在商学院网站(http://sxy.qut.edu.cn/)及时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六)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应登录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看相关复试要求,准备参加复试所需要携带的材料、网上缴纳复试费和体检费,同时还应登录商学院网站查看复试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

(七)复试后,商学院根据复试结果,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商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调剂注意事项及特别提示

(一)校内调剂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通过该“系统”完成申请调剂、接收复试、接收拟录取等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二)调剂考生一次只能确认参加我校一个培养单位一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不得同时确认多个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三)申请调剂的考生务必及时确认接受“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复试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合格且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通过国家调剂网调剂至其他学校录取的,在商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24小时内仍未放弃其他学校录取资格,商学院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次录取下一名复试合格考生。

(五)接收复试通知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公布的通知及商学院学院网站主页公布的复试安排及相关规定。

(六)商学院咨询电话:0532-86870253王老师

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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