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汉语文化学院专业学位类调剂方案
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汉语国际教育(珠海)调剂方案
一.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为报考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北京)和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的考生。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同时达到我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安排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汉语国际教育(珠海) | 报到、交费(100元/人) | 3月15日上午8:30---11:30 | 主楼B310 |
笔试(专业基础) | 3月15日下午14:30---17:00 | 电子楼104、106 | |
综合面试(英语口语、综合素质) | 3月16日全天(8:30--12:00、13:00--18:00) | 主楼B310、313、308 |
(注:英语口语和综合面试将分组进行,具体时间段和地点于报到后另行通知复试考生)
三.调剂申请程序
1、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填写接受调剂的知情同意书,学院根据复试成绩确定是否作为调剂生录取。
2、复试通过,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审批。
3、审批通过的拟录取的调剂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四.复试办法
复试科目
1.采取笔试+英语口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考查范围:学科专业知识及其应用能力;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书面表达能力。
英语口试考查范围:英语听力理解能力、口语表达与交际能力、运用语言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面试考查范围:人文科学素养、学科发展潜力、科研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
2.复试科目及满分值
复试科目 |
笔试 |
英语口试 |
综合面试 |
满分值 |
100 |
100 |
300 |
总分 |
500 |
总成绩的合成办法
(1)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2)复试中“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总分低于300分者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根据复试总成绩分专业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经调剂复试,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审批,通过的才能被学校拟录取。
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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