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今年调剂工作将在国家线公布后进行,现将调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调剂专业:
基础专业:生理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药理学
临床专业:内科、外科、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眼科学、肿瘤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二、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2010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调剂。
4、医学临床专业只接受临床医学专业考生调剂,临床专业不接受护理、中医、检验、 中西医结合、药学等非临床专业考生调剂。( 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 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 、肿瘤学 属于临床专业)
三、调剂办法
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中登记并申请同意调剂我校相应专业。我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及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请考生注意:
1、我们的调剂只通过网上进行,不通过其他方式。
2、所有调剂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 (http://yz.chsi.com.cn)登记同意调剂我校才能列入复试名单、参加复试。
3、请及时登录我院研究生教育网页(http://yjs.med.stu.edu.cn/),了解调剂最新信息。
四、奖学金及其他奖励
1. 奖学金范围:除委托培养、严重违纪研究生外,全部享受奖学金;
2. 奖学金标准:一等奖学金 5000元/年(占30%)、二等奖学金 3000元/年(占50%)、三等奖学金 1000元/年(占20%)。第一年的一等奖学金仅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医学院的研究生。
3. 奖学金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第一年主要依据研究生入学成绩(初试90%+复试10%)评定。第二年和第三年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及综合表现评定。
4. 为鼓励研究生攻读基础医学专业,对录取为医学院院本部的基础学科研究生每人发给基础医学鼓励奖2000元/年;
5. 评优:学院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奖金分别为1000元/和500元。
6. 设有发表SCI收录论文奖励。
7. 学费:免交学费,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
五、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www.gs.stu.edu.cn/yjszs/master_zsjz.htm);
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gs.stu.edu.cn/xxfw/2010master/)。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20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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