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优秀生源调剂工作方案》,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崔海涛
成员:徐惊雷、王霄、李博、孙志刚、张海波、单勇、赵万忠
秘书:周晓蓉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刘鑫
成员:谭慧俊、张天宏
三、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王霄
成员:张翰文、张光磊
四、调剂复试方案
1. 接受调剂申请条件
(1)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
(2)可申请我校优秀生源调剂的考生范围详见报名网站,成人教育、自考网络教育等学习形式的毕业生,分校、独立二级学院及主校区所在地以外的异地校区的毕业生不在接收范围之内。对提交虚假信息的调剂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调剂资格。
(3)考生申请调入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只能调剂到专业学位相关领域;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
(4)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调剂复试原则及复试线
按照调剂指标分配到各系进行划线确定复试名单。
学术型:
(1)内流与叶轮机械系、强度与振动工程系和控制工程系,接收本科专业是飞行器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工程力学、流体机械工程、发动机、自动化专业,且总分在300分及以上的调剂生。
(2)燃烧传热与热能系,接收总分在325分及以上的调剂生。
(3)车辆工程系,接收本科专业是车辆工程专业,且总分在320及以上的调剂生。
专业型:
各系总分在320及以上的调剂生。
五、校外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统考生
① 准考证、身份证;应届生要出示学生证,往届生要出示毕业证书。
② 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提交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③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录取。
(2)考生需缴复试费80元。
六、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满分为300分。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能力、专业水平、发现及分析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七、面试程序
1.面试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自己所在的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
2.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3.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4.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将报考意向表投入密封箱,不填写意向表的视为服从学院安排。该表密封保存,不作为录取与否的依据,在录取公示结束后作为师生双向选择的参考。
八、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给出录取成绩,按相应系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复试结束后,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签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后六小时内,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逾期不确认者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4、初试成绩不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复试安排
3月15日(周四)上午8:30
明故宫校区A10-619报告厅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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