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我校预留部分2018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用于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调剂。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优秀生源调剂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平旭
成员:缪国龙邓伯军陈红桂徐地龙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徐川
成员:曹运星邵晓燕
三、接收调剂考生进入复试条件及复试名单
1、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
2、可申请我校优秀生源调剂的考生范围详见报名网站,成人教育、自考、网络教育等学习形式的毕业生,分校、独立二级学院及主校区所在地以外的异地校区的毕业生不在接收范围之内。
3、考生申请调入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只能调剂到专业学位相关领域;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
4、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5、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报名情况,结合学院发展具体情况和学科特点、师资力量,拟在以下学科接收调剂考生,确定分数线如下(复试名单见附件):
序号接收调剂考生学科复试线(总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16
思想政治教育316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办法
(1)学科组成立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
(2)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不得相互讨论。
(3)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4)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5)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6)按教育部要求,学院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审查时间:2018年3月14日10:00
审查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324室
统考生:①准考证;②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提交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
六、面试程序
(1)面试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自己所在面试小组的面试顺序。
(2)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3)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4)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七、拟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成绩(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给出录取成绩,按相应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导师确定
拟录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学院在考生入学前确定并统一上报录取考生导师。
4、复试结束后,我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签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后两个小时内,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逾期不确认者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5、初试成绩不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调剂复试安排
调剂复试时间:2018年3月14日15:00
调剂复试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512室
九、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25-52116005
投诉电话:025-52115201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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