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材料学院2018年招生指标及硕士研究生报考情况,材料学院2018年接收校内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热忱欢迎全国优秀考生调剂到材料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基本条件
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接收院内、校内、校外调剂。调剂基本条件为:考生调剂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并且达到我校调剂专业分数线(政治45分,外国语45分,业务课一75分,业务课二75分,总分不低于300分)。
二、调剂流程
1.调剂报名
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请将填写完成的《天津大学材料学院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发送至clyj@tju.edu.cn(邮件名和文件名为“调剂+毕业院校+申请调剂专业+意向导师姓名+总分+姓名”)。
调剂生还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2018年3月23日开通),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并将“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选为第一志愿调剂院校。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第一批调剂复试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21日中午12:00。
第二批调剂复试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26日中午12:00。
2.复试资格
按要求发送《天津大学材料学院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且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若没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则无法参加复试。是否具备复试资格请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查看。
调剂复试缴费:16:30之前填报我校志愿的,且已接受复试通知的“校外考生”,次日上午9:30之后方可缴费,“校内考生”可随时缴费。
通过我校缴费系统缴费,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缴费后打印《资格审核合格单》,并参加资格审查。
注:请加入2018天大材料非全招生QQ群708822421随时关注复试相关信息。
3.资格审查
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持《资格审核合格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6:00
资格审查地点:(北洋园校区)1895楼A305(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卫津路校区)9楼104室(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体检
(1)天津大学校医院(卫津路校区)
请调剂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31楼304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体检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暂定4周,到4月12日截止。
(2)二甲及以上医院
考生也可自行联系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一般情况下,需检查基本项目有:内、外科,视力,辨色力,胸片,检验谷丙转氨酶,身高、体重和血压心率等。最终需将体检报告交回学院(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31楼304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三、调剂录取专业
085204材料工程(材料加工)
085204材料工程(金属材料)
085204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
085204材料工程(无机材料)
四、调剂复试方案
1.复试安排
3月20日-22日每天下午2点,共三场,由各方向拟招收非全日制的老师组成面试小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录取。
备注:(1)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本科成绩单、《资格审查合格单》、《天津大学材料学院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参加复试。考生也可携带个人简历,不做统一要求。
(2)《天津大学材料学院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中的“志愿导师”可参考材料学院官网——师资队伍——教师简介。网址为http://mse.tju.edu.cn/teacher/25
(3)请考生自行下载《天津大学材料学院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记录表》,填写相应信息,于面试时上交复试小组秘书。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考核形式为面试。具体内容包括:
(1)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包括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和专业知识面试,考核方式以面试形式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面试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3.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知识面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成绩×40%。
4.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考生调剂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对调剂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五、其他
1.其它未明确事宜按天津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2.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有问题请拨打022-85356700(李老师)进行咨询。
3.请随时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tju.edu.cn)和材料学院官方网站(http://mse.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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