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专业
注:根据我校京中字【2016】170号文件,我校于2016年10月成立中医学院及生命科学学院,相关专业考生的复试及录取学院仍按基础医学院及中药学院执行,参照基础医学院及中药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复试。
1、院内调剂:
学术型:
中西医结合临床(东直门医院)
中西医结合临床(东方医院)
中医内科学(第三附属医院)
专业学位:
针灸推拿学(东方医院)
中医外科学(第三附属医院)
中医妇科学(第三附属医院)
中西医结合临床(广安门医院)
中医外科学(西苑医院)
2、校内调剂:
学术型:
中医临床药学(基础医学院(中医学院))
中西医结合基础(基础医学院(中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中西医结合循证医学(基础医学院(中医学院))
中西医结合药理学(基础医学院(中医学院))
中医外科学(北京中医医院)
中医妇科学(北京中医医院)
针灸推拿学(北京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基础(北京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临床(北京中医医院)
中药药理学(西苑医院)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中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民族药学(中药学院)
健康管理学(管理学院)
医药卫生法学(人文学院)
中医结合护理学(护理学院)
专业学位:
中药学(中药学院)
3、校外调剂:
学术型: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管理学院)
中西医结合基础(基础医学院(中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中西医结合循证医学(基础医学院(中医学院))
中西医结合药理学(基础医学院(中医学院))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中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中医结合护理学(护理学院)
专业学位:
护理学(护理学院)
(二)调剂原则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中医学各专业不得跨门类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中医专业学位各调剂专业要求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20分,英语/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45分,业务课1不低于180分。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符合以上条件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专业学位。
(三)调剂程序
根据补充意见要求,调剂工作由我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程序如下:
1.院内调剂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申请在本校第一志愿报考学院内进行调剂均为“院内调剂”。申请院内调剂的考生均须登录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提交申请。院内调剂报名时间为3月17日—20日。
(2)学院根据调剂原则确定调剂拟复试名单并报研招办.
(3)研招办通过系统通知考生审核结果。
(4)确定拟录取的考生需通过研招网进行调剂申请。
2.校内调剂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申请在我校校内进行调剂均为“校内调剂”。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均须登录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校内调剂(不含基础医学院、人文学院)报名时间为3月17日—20日,基础医学院及人文学院的调剂报名时间为3月30日—4月5日。
(2)研招办及学院根据调剂原则确定调剂拟复试名单.
(3)研招办通过系统通知考生审核结果。
(4)确定拟录取的考生需通过研招网进行调剂申请。
3.校外调剂
(1)所有第一志愿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如申请调剂至我校均为“校外调剂”。申请校外调剂的考生均须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校外调剂开放时间为3月20日-24日。
(2)学院根据调剂原则确定调剂拟复试名单并交至研招办。
(3)研招办通过研招网对相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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