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学设计学院202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考研复试
佛山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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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

设计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设计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复试过程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存档)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质量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服务考生、尊重考生,积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资格招生计划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学院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本学院招生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招生计划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人数

其中已接受推免人数

专业型

1357

设计

14

1

注意:表中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2026年实际招生人数以省教育考试院最终下达的为准。

(一)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本学院招生专业且达到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二)调剂考生调剂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6年国家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

4.多批次滚动复试的,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凡通过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不主动解锁,24小时后系统自动解锁。

(三)调剂程序

1.学院提前发布调剂公告,调剂公告会明确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接受考生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以及复试时间等具体信息。

2.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招生代码11847)。

3.学院根据复试比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系统查看通知。

4.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调剂考生经择优确定后,名单另行公布,具体办法按照后续发布的《设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执行。

6.考生按照学院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

7.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8小时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招生计划内,允许复试合格的考生替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四)调剂时间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设计学院的调剂报名时间以学院调剂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一)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

5.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附加补充材料(如有,请提供):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5)专家推荐信;

(6)作品集(包括但不限于本科在读期间的作业、绘画作品、实习项目设计等)。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逾期报到、逾期提交资料、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二)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考核方式,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时间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的安排以各批次公布的复试公告/调剂公告为准。

(四)复试流程

1.办理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手续

2.专业课基础测试

3.综合面试

学院将提前安排专人与考生联络。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送)的相关信息,并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五、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专业课基础测试

重点考查考生对设计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课基础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现场抽取试题并作答,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包括英语口语(25分)及听力测试(25分)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150分)两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既往学习情况、专业理论基础、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专业与社会实践经历、人文素养与表达能力以及英语能力等。

(三)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设计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每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评分标准

考生面试综合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相加而成,具体的评分标准如下:

表1.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评分标准

表2.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300分)=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100分)+综合面试成绩(200分)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绩)+复试成绩

(三)成绩公布

原则上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公布复试成绩(法定节假日可能会顺延),并按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原则

所有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本学院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或折算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中,同一学科门类的考生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业务课1、外国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同学科门类的考生如折算后成绩相同,则按外国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对于调剂考生,其总成绩计算规则如下:

1.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的,其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不属同一学科门类的,其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折算成绩+复试成绩

其中,折算成绩=调入专业国家线+(初试成绩–一志愿专业国家线)/(初试满分–一志愿专业国家线)*(调入专业满分–调入专业国家线)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导致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7)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2.考生在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8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招生计划内,允许复试合格的考生替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核内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考核方式:在复试阶段采取面谈和“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尽快将政审函和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结束后30日内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以PDF格式扫描件提交至邮箱:fosu1357@163.com(联系人:陈老师),文件及邮件以“135700设计+准考证号+姓名+现实表现材料”命名,考生档案材料应于2026年7月15日前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寄至佛山大学设计学院。

收件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026772880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佛山大学江湾校区致用楼414

邮政编码:528000

(六)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复试全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表(附件2)扫描件至拟录取学院(原件在入学后由学院留存备查)。提交方式:请发送体检报告扫描件(PDF格式)至邮箱fosu1357@163.com(联系人:陈老师),文件及邮件命名格式为“135700设计–准考证号–姓名–体检报告”,入学报到后提交纸质版原件。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录取资格、体检要求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说明

1.研究生复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以下行为触犯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的;为他人实施或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行为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等作弊行为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学院通过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以及其他指定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工作人员”及“考官”胸牌。学校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务必增强防诈防骗意识。

4.复试过程须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5.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学校确保相关沟通渠道畅通,公布相关咨询、申诉和举报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6.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邮箱:fosuyzb@fosu.edu.cn

●学院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8927279386

7.考生报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佛山大学江湾校区致用楼413室,交通指引:

(建议扫上面的二维码,可直接导航到复试报到地点)

8.复试联系人:

陈老师13702922161

9.调剂参照此方案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10.学院调剂公告、复试及录取信息,请进入佛山大学设计学院官方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专栏查阅;

11.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佛山大学研究生院、设计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附件

附件1: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3: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原文链接:https://www.fosu.edu.cn/sidca/%e7%a0%94%e7%a9%b6%e7%94%9f%e6%95%99%e8%82%b2/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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